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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详情

一、支持重点
  
 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制造、生物产业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节能环保、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;重点支持融合新技术、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,培育新产业。
  
  二、支持对象
  
  1、在本市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、制造、生产及服务等业务,无知识产权纠纷,经营规范,社会信誉良好,无不良记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。
  
  2、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。
  
  3、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,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不低于30%,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%。
  
  4、上年度用于企业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%。
  
  5、同一企业获得创新资金资助的次数不超过3次;
  
  6、同一年度内,同一企业限申请一个创新资金项目;
  
  7、承担过创新资金的企业,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,不予支持:
  
  (1)立项项目还在执行中,尚未验收;
  
  (2)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或终止,时间未超过3年;
  
  8、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,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。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,应主动申明。
  
  9、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,不含涉密内容;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。

服务须知

*此商品为非标商品

 

*下单前请务必联系服务商确定服务内容及费用